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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第1/1页)
“饭放桌子上了,想吃就去吃——” “我说,你昨天一天又没出门吗?” 一阵悉悉索索的噪音响起,他扒开桌上的塑料袋子,挑出一枚雪白圆润的包子,把手里的包子凑到嘴边,不大不小的咬了一口,看起来并不像是个饿狠了的人。 “没有。” 他嘴里有食物,说话也是含含糊糊的。 我走到冰箱前,打开柜门,发现里面的东西没有被动过。 “奇怪,你竟然没有被饿死。” 我说这话的时候并不是想嘲讽他,只是有感而发一不小心就说出了口,说完话我意识到了这点,便停了一停。 他依旧很沉默,低头啃着包子。 “年纪轻轻的不出门赚钱,整天窝在家里,我不回来连饭都不吃了,你这日子过的……” 我很想说道他一番,但想了想他又不是我,我管他那么多做什么,便把话咽了回去。 下午时,我又出了门。 我漫无目的地行走在绿荫遮蔽的小路上,双手随着步伐前后晃动,无意间,我瞧见了我右手上的一道疤。 很长一道,贯穿于整个手背上,rou粉色的,如同一条巨大的蜈蚣,正趴在我的手背上吸血。 我把手举到眼睛斜上方,手心朝外,手背朝自己,从绿叶间挤进来的琐碎的光不时打在手上,为整只手渡了一层毛毛的、柔和的边缘。 我很爱这只手,如果不是它,我现在可能已经死了。 我将那道疤贴近嘴唇,轻轻触碰。 晚上去酒吧里上班。 随着夜色渐浓,酒吧里的空气也逐渐污浊起来,不时有漆黑的人影畏畏缩缩地从门口溜进来,中毒一般的绿光或紫光偶尔闪过他们的脸,两只深陷的眼窝和崎岖的面部线条便像被沾满墨汁的毛笔狠戳过一样扎进眼里。 这不是个好地方,来这里的人都知道,所以他们畏首畏尾,生怕被人戳穿那层臭皮囊。 我厌恶看人,所以便低下头注视着酒杯里不辨颜色的酒水。 “小晚。” 有人走近吧台,唤我的名字。 我抬起头,额前碎发遮挡双目,透过发丝,我看到面前有一个高大的身影,他的上半身越过吧台,面孔如同从深色的水面浮出那样,呈现在了我眼前。 高挺的鼻梁和突出的眉骨,在暗中蹭了浓墨重彩的黑。 哦,是昨天晚上那个。 “小晚,”他的脸离我更近了些,“今天晚上要跟我走吗?” 我面无表情地注视着闪着波光的酒水,心里飞快地打着算盘。 跟他走,可以不必回去面对那个无聊的室友,还能顺走一笔钱,但是要忍受他的亲近触碰,一想到这里,我的身上便要起鸡皮疙瘩。 月末快该发工资了,我对钱的需求量倒不是很大,所以拒绝了他。 “不了,今天身体不舒服。” “那好吧。”他的眼睛暗了暗,好像很失落。 “是太累了吗?今天回去好好休息吧……” 被拒绝后他也不离开,而是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话。 多体贴一个人啊,我心想,如果遇到的是别人,说不定那人就心动了。 可惜,他遇见的是我。 我想起很小的时候看的一个童话,讲的是一只鹅要赶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它有翅膀却不敢飞翔,它可以游泳却不敢下水,于是只能靠着两条腿走路,最后,这只胆小的鹅迟到了。 过去的事我大都忘记了,只有这则故事,好像在暗示着什么,一直刻在我的脑海里。 在酒吧嘈杂的音乐和他絮叨的声音中,天渐渐亮了。 天亮了,我该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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