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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识骨验尸 (第2/2页)

的男组员,细仔的双

    胞胎哥哥,外号“大仔”,也阴阳怪气地接话,看似为林枫辩护,其实在唱双簧,合起来挑战他。

    “尸体烂成这样,能有什么发现?靠通灵向死人录口供吗?人家肯亲自驾临现场,亲自动手检查几下,已经很给我们重案组面子了不是吗?”

    其他队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交换着心照不宣的眼神。

    邵煜看到队员这般反应,略一沉吟,敲敲桌子,提醒双胞胎:“你们两个,注意一下语气。”

    他没禁止两兄弟质疑林枫。

    毕竟,一些经验老到的老刑警接触死人多了,多少也会有一些心得。

    林枫当不当得起特聘专家、能不能服众,还有待他本人证明一下。

    林枫被刁难了,却不慌不忙,问邵煜:“能不能投映解剖照片?”

    “可以,照相机给我们技术员林鹏池,让他帮忙。”戴着厚厚眼镜的技术员应声接过照相机,抽出记忆卡,连上电

    脑和投影机。

    一点开幻灯片,一整排高清无码的血腥照片,好些队员“嘶”地倒抽一口凉气。

    剖新鲜的尸体已经很惊悚了,更别说这次剖的可是一具恶心到不行的腐尸。

    众人多少看过以法医为主题的影视作品,不禁将林枫的脸代入其中,脑补了一下。

    解剖时,手持手术刀,冷酷无情地刺入尸体,切开皮rou,露出胸腔,伸手切割并掏出一个个脏器,不用几秒,外科手术手套就染成污浊的暗红色,黏着好些凝固成果冻状的小血块。

    然后,再动用电锯和肋骨剪,器械不绝地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滋滋”和“喀嚓”尸水与污血齐流、rou沫并骨粉四散……

    场面也太可怕了吧?简直一秒刷新了对法医凶残程度的认知!

    林枫神色自若地拿了激光笔,先指向一张X光片,开始说明:“先说死者性别,这是X光扫描,大家看颅骨这里。女性颅骨的特征,包括前额陡直,眉间较平,鼻根凹陷较浅,枕外隆凸不明显等

    等,这具尸体都符合。”

    “那也可以是男的,骨相长得很阴柔而已!”细仔插嘴。

    大仔附和:“对对对,就像阿芸,她是“男人婆”,除了有大姨妈以外,脸蛋胸脯屁股哪儿都不像女人!”

    “喂!什么男人婆?这叫中性!”

    被叫做“男人婆”的阿芸,铲青发型剪得比不少男人还短,脸和声线也很汉子,锻练出一副倒三角身材,言行举止大大咧咧的,长相和性格的

    确如双胞胎所说,哪儿都不像女人。

    “喂!什么男人婆?这叫中性!”被叫做“男人婆”的阿芸,铲青发型剪得比不少男人还短,脸和声线也很汉子,锻练出一副倒三角身材,言行举止大大咧咧的,长相和性格的确如双胞胎所说,哪儿都不像女人。

    “不过林法医,这两个XX也说得有点道理,光靠头骨就能判断吗?准不准?”

    “所以要再验盆骨,因为盆骨能显示出男女最基本、必然的生理差异,我抓一张男性盆骨的照片,和死者的X光片对比一下。”

    从照片中可见,左右两人盆骨的形状宽度相差很多。死者的耻骨弓角是倒U形的,108°,而那名对照男性的盆骨呈倒V形,只有75°。“男性耻骨再偏离标准体格,也不会到108°这么宽,更别说男性坐骨结节不外翻与女性坐骨结节外翻这种绝对分别。”

    林枫拿起玻璃杯喝了半杯水,再说下去,“关于身份的疑问,我可以肯定死者是王秀媚。”

    他接着解释,开会前问技术员林鹏池要了王秀媚的单程证照片看了看,发现她锁骨上方有个玫瑰纹身,尸表上也有。

    纹身墨水深入真皮层,就算尸体腐烂了,也不会消失,而且因为死后有一系列的皮肤、肌rou和血液循环变化,根本不可能在死后才刺上去造假。

    独特的纹身图样和位置是强而有力的身份辅证,加上她住所里会留下大量生物痕迹一皮屑、头发等等,也都可以作为DNA比对证据。

    林枫接着汇报解剖结果。

    王秀媚身上有三大主要伤势:脖子上的勒痕、以及颜面和下体被细长凶器凿出来的密集伤口。她生前曾经挣扎,指甲发紫,内脏里有瘀斑,大脑浮肿,甚至有浮肿组织液以白沫的形式从口、鼻处流出,勒成这样,必定是机械性窒息而死。

    尸体脖子上没有徒手掐伤的新月形指甲痕,但口腔和十个指甲缝里都残留了一些白色纤维,指甲缝里还有一些黑色碎屑,很有可能是与凶手纠缠时刮下来的,伤口内部沾上了油性物质,很少量,应该是凶器上附带的物质。

    邵煜看了看那几个小透明证物袋,点点头:“可能是凶手衣物,也可能是勒颈的凶器一绳子、毛巾、皮带之类,我们要沿着这条线索查下去。

    邓祺,等下你负责把样本送到鉴证科。”

    “是,长官。”邓祺应了,又提出猜测,“凶手凿烂尸体的脸,是为了补刀,还是隐藏死者身份?”

    林枫摇头,“尸表上的凿伤很深,但流出来的血却不算多,现场也没有放射形的喷溅痕迹,所以是在勒死以后才凿的。以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看,重复地破坏脸和下体,是一种报复式的行为,因此我偏向凶手以此泄愤。”

    “如果勒完脖子以后,单纯为了确保致人于死地,应该直接重伤心脏或咽喉,不必理会颜面和下体;如果试图掩藏死者身份,就不会让死者死在自己居所,而且根本不用凿烂下体,多此一举。”

    “我这边可以得出三种推断:一,受害人在彩凤楼7C被勒死毁尸,二,受害人死亡不久后被搬到彩凤楼7C,尸体再被毁,三,受害人在别处被杀死毁尸并被搬到彩凤楼7C,我不是占卜师也不是灵媒,属于我专业范畴的汇报到此为止。”

    “彩凤楼7C是否第一现场、杀人毁尸是否同一人所为、犯人是谁、动机为何,那是你们刑

    警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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