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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第3/3页)
睡到三个多小时,导致今天的疲劳。李小姐和我谈话的时候,大多数我都无法专心去听。我翻起桌上的上个星期买的杂志一边想着,一边打着瞌睡。昏昏yu睡之际,我回忆起了刚刚和李小姐一起睡着的电脑室的场景。 我们把手上的事情做完以後,都显得很困,先是李小姐睡着,然後我偷偷跑去外面买饮料,和酸软糖。我买回来后,把开着的糖果袋递给她,不説什麽。她也不客气地从半开着的袋中拿出一颗糖。我喜欢她的地方,就是我们相处的时候,都可以很安静的。但这也许是我们两人太过安静,因此无法要从那一个点去了解对方,就像切西瓜一样。总要找一个点,总要找一个开始,总要有一个信念,或一个行动,不然是吃不了西瓜的。 她咬着酸软糖,继续做她的英文测试。我也做着我的书写练习。然後便不小心睡着了。也忘了是几点睡着的,只知道醒来的时候已是八点四十多分。三小时前的我,醒来第一个想见到的人很多,包括过世的父亲、已经失去了消息的S、我Si去的宠物变sE龙“黑狗”、Si去的两只仓鼠“小米”、“窗外”,或李小姐,我认为,在所有当中只要有一个出现就可以了。我愿望达成了。这不容易,真不容易。我在那时候并不知道这很可贵,所以也没试着去把握什麽。因此我以为我与李小姐的相处方面,我自己并没特别用太多的心思去投入。 当李小姐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知道那是多麽不容易,我才知道,真心喜欢一个人必须去用很多的心思,很多的努力去喜欢对方。我想起了S。该Si的S——当她还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是否有把所有心思都放在她那里呢? 晚上十一点多睡着的时候,我被电话铃声叫醒。是阿杰。他被Susan甩了。 “被喜欢的人叫醒是一件幸福的事,这件事我过去从来不懂。”我对喝醉了的阿杰说。 “喔,我也喜欢被人叫醒,明天早上叫醒……我……好不……”説完他便整个人瘫倒在地下,然後自己又坐了上来,责怪我怎麽没把他拉上来。说实在我的酒量没有很好,但是阿杰的酒量更差。只要喝上几杯就醉。真弱。 我拿起酒杯,想和阿杰碰杯,但他已睡着。 然後是与漫长岁月厮混:每个星期上12小时的课、时的工作、2时的写作,再来是和阿杰阿飘喝酒,偶尔自己也去郊游。 就这样过了两个星期,就这样我迎来了22岁。倒数我在家里度过了,李小姐则和朋友度过了。S同样的音讯全无。 新的一年第二个星期上现代文学史的时候,我看着身旁的李小姐,才想起了我的被动而导致没和她聊上几句。 “上次的英文测试考得怎麽样?”我随口搬出一个话题。 “还不知道成绩啊。话说,我要回大陆了,来这里念书真的很开心。”她脸上呈现紧绷,眉头锁得很紧。从她臃肿的眼袋那里看得出来她昨晚睡不好想到她睡不好,我竟然感到一种遇到同类的愉快感。 “几号回山东呢?”我说这话的时候,忍住不舍的语气,但话一从口中出来,不舍的语气却怎麽也消灭不掉。 “23号。” “哦,很好啊,哈哈哈哈,可以哦,nV孩。”我为了让气氛更活跃,便b手画脚,拿出最近看GeeCarlin学到的姿势和气势説起这番话。我说完了才发现模仿是很难的。 她听完后竟不可思议地笑了起来。 老师宣告下课后,我一如往常地慢慢收拾桌上的文具。 “先走了啊。”她说。 我本想说点什麽的,但昨晚因为通宵赶写报告的关系而整晚没睡,显得无力和昏睡。於是挥挥手,什麽也说不出来。 那是我们最後一次并桌上课。 下课之後我到了学餐吃东西。下午一点再继续上课直到三点。处理了一些报告上的麻烦手续之後,再到图书馆读了半小时的书。回到家已经是五点多了。我回到家后,整个人投入软绵绵的床垫里。睡个一小时吧,起床之後便吃晚餐。之後就温习明天的诗歌选读小考。我打算温习后再来一个完美的回笼觉。很bAng的计划。我对着空洞的空气鼓鼓掌。 温习完毕以後,我把整个头埋进舒服的枕头里,然後用力地闭上眼睛。我的意识开始慢慢变得模糊,我想起了早上李小姐的笑容。 那时都没注意到吗?林木风,你真的那麽少根筋吗? 那四朵,不,应该是三朵。那三朵小花在李小姐的笑容间闪着微微的一点光芒。那光芒太细微了,以致我在早上的时候没有注意到。像蜻蜓点水一般的花。李小姐笑的时候,笑容的弧线在那时候划下而形成的三朵小花。 “滴,滴,滴;一,二,三。” 出现的时候很轻很轻,b羽毛还轻,然後浮现了三朵白sE的花。 我在写作书写的本子里,用文字把那些花都描画出来。当我回忆起来的时候,这些花早已荡然无存于如今,早已埋葬在过去了——於是我努力想起:那是白sE的花。中心是细小如豆的黑sE。花朵如婴儿的拳头般大小一样,漂浮在李小姐的身前。那样的花,不应该有名字,只是叫“花”那就好了,那就很美了。平凡朴素、白sE的花。这样的花,只会出现在我和李小姐相差一个椅子的距离之中。我记得有一次,我与她谈话的时候跟她贴得很近,闻到的味道就是从那花并冒出来的——那一次,她也有笑,但是没有类似的花,没有类似像如此淡淡的、无味道的、白sE的花。我想起来了,一直都是这样的,李小姐总是这样,微微的,淡淡的,好像对待事物都不用费太多力气,一副对事物毫无关心的样子但眼神其实是诚恳的。在她那双有点厌世的眼睛之中,我看见了一双放佛洞悉世间的人情世故的双眼,一双活在世上很轻松、懒散的眼神。从她缓慢却不失节奏的脚步中,我看见一种如同懂得跳舞的猫优雅的走路步伐。白sE的花是该在她身上盛放的。 到底要多久才可以再看得到这花呢?我心想。 我猜,直到我後来、很後来再深深地想起李小姐身前的花的时候,是我听《千与千寻》的主题曲的时候想起的。已经很远了,那时候我应该三十多岁了吧。花就算还在,就算在记忆中成形了,就算能以文字筑起,但也将在时间中像烟一样慢慢消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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